1.本發明涉及本發明涉及廢水用水要求領域,更具體地說它是一種降低水電工程砂石加工系統生產廢水處理及回用成本的方法。
背景技術:
2.水電工程砂石加工系統耗水量高,廢水產生量大,主要污染物為ss,濃度基本均在10000mg/l以上,最高可達160000~220000mg/l。因現行法律法規和規范中對污水排放標準要求高,導致生產廢水停留時間長,處理成本過高,甚至部分砂石加工系統生產廢水不經處理直接偷排入河。部分水電工程對砂石加工系統生產廢水處理后回用,既節約用水同時可以實現廢水零排放,生產廢水回用是目前的大趨勢。
3.根據《水電工程砂石加工系統設計規范》(dl/t5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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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砂石加工系統生產用水標準要求ss含量小于100mg/l。但根據現場調研發現,很多水電工程砂石加工系統實際的回用標準在1000mg/l左右,遠遠高于規范要求。由于現行規范要求中對砂石加工系統用水指標ss濃度控制嚴格,廢水處理后回用的成本也過高。
4.因此,現亟需開發一種降低水電工程砂石加工系統廢水處理及回用成本的方法。
技術實現要素:
5.本發明的目的是為了提供一種降低水電工程砂石加工系統廢水處理及回用成本的方法,提出一種滿足砂石骨料品質要求的生產廢水處理目標和處理方法,降低砂石骨料生產廢水處理及回用成本,實現廢水零排放,優化水電工程砂石加工系統生產廢水處理及回用方法。
6.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的技術方案為:一種降低水電工程砂石加工系統廢水處理及回用成本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7.步驟一:對水電站工程砂石加工系統用水ss濃度目標進行優選;
8.步驟二:將砂石骨料砂石加工系統生產廢水進行集中收集,進入調節池;
9.步驟三:將調節池內污水預沉淀一定時間后進入沉淀池,在沉淀池內通過添加絮凝劑對廢水進行沉淀處理;
10.步驟四:當沉淀池的上清液中ss濃度達到步驟一確定砂石加工系統用水目標時、上清液時進入清水池;
11.步驟五:清水池的水通過泵站抽取至砂石加工系統,進行回用。
12.在上述技術方案中,在步驟一中,采用滿足水電工程砂石骨料品質的生產廢水的選用方法對水電工程砂石加工系統生產用水ss濃度目標進行選用;
13.其中,采用滿足水電工程砂石骨料品質的生產廢水的選用方法,具包括如下步驟:
14.s11:取水電工程砂石加工系統生產廢水多次樣本;
聲明:
“降低水電工程砂石加工系統廢水處理及回用成本的方法與流程”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