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危險廢物焚燒煙氣處理系統及危險廢物焚燒煙氣處理方法,危險廢物焚燒煙氣處理系統包括回轉窯、二燃室、余熱鍋爐、急冷塔、干法脫酸塔、除塵器、洗滌塔、濕式脫酸塔以及分流煙道;所述回轉窯、二燃室、余熱鍋爐、急冷塔、干法脫酸塔、除塵器、洗滌塔和濕式脫酸塔沿煙氣的行進方向依次連接;所述分流煙道連接在所述除塵器的出口和所述回轉窯之間。本發明對回轉窯焚燒產生的煙氣進行處理,使煙氣滿足低氮排放要求,同時解決回轉窯焚燒后煙氣熱量回收的問題;部分煙氣在后續處理中通過分流煙道引流到回轉窯內再循環,提高回轉窯的進風溫度,也降低了回轉窯的氧氣濃度,進而降低了氮氧化物的排放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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