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廢棄生物質碳制氫的方法,屬于生物質制氫的技術領域。首先將木屑、竹屑等廢棄材料,隔絕空氣進行熱裂解,裂解得到的氣相產物和液相產物被分別進行利用,得到的固體產物碳為制氫原料,或用其他方法得到的生物質碳為原料。所述碳在氣化爐內800?1500的條件下與水蒸汽進行氣化重整反應,將其全部轉化為H2,CO、CO2、CH4,反應后的高溫氣體,經換熱冷卻,余熱利用,降溫至小于300℃,進行脫硫變換反應,將其中的CO與H2O反應轉化為H2和CO2,最后經過提純脫除二氧化碳、甲烷等雜質,得到高品質的氫氣。提純氫氣過程中產生的排放氣可作為爐用燃料或者循環使用,副產品CO2可提純使用,進而實現廢棄生物質的全部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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