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生產TiCl4所產生廢熔鹽的處理方法,涉及廢熔鹽的處理方法,廢熔鹽出爐后將其進行保溫,使其分為上層即焦炭層、中層即熔鹽層和下層即氧化物層;逐層分離后,中層的熔鹽經過除鐵、除錳、除鎂處理后,部分熔鹽作為電解法煉鎂的電解質,部分熔鹽經保溫、冷卻、水溶和Na2CO3或Na2SO4處理后,廢熔鹽全部回收或循環使用,同時回收Mn-Fe合金、金屬錳、金屬鎂、氯氣、CaCO3微粉,并利用廢熔鹽的余熱及處理含Cl-的廢水。廢熔鹽可全部循環使用,同時可回收Mn-Fe合金、金屬錳、金屬鎂、氯氣、CaCO3微粉,并可利用廢熔鹽的余熱及處理含Cl-的廢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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