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提供一種印染廢水零排放處理裝置,包括廢水處理裝置、回用裝置、濃縮裝置和結晶裝置;廢水處理裝置用于將印染廢水處理達到國家排放標準;廢水處理裝置的出水口與回用裝置的進水口相連;回用裝置包括依次連接的超濾、臭氧發生器、生物活性炭裝置、紫外線殺菌裝置、活性炭過濾器及苦咸水反滲透裝置;苦咸水反滲透裝置的濃縮水出口與濃縮裝置的進水口連接;濃縮裝置為依次連接的反滲透裝置和納濾裝置;反滲透裝置的濃縮水出水口與納濾裝置的進水口連接;納濾裝置的濃縮水出水口與結晶裝置的進水口連接;結晶裝置為蒸發裝置,除去水得到固化物。該裝置能從廢水處理到回收、濃縮、結晶,最終實現印染廢水的零排放處理。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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