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提供一種焦化廢水處理回用的方法,經過除油、氣浮、均和、缺氧、好氧、沉淀處理后,分離出的上清水以反應、微波處理、混凝反應、沉淀分離出上清水,一部分經砂濾處理后,達到CECS61:94再生水標準,成回用水一,用作冷卻水回用,余下部分經脫鹽處理后,達到B50050-2007規定的工業用水水質標準,成為回用水二,用作補充水回用,而分離出的污泥經混合、沉降后,壓濾成餅后,返回配煤參與煉焦,實現焦化廢水在鋼鐵聯合企業內部分點、分片區的全部回用,達到零排放,有效解決當前焦化污水難處理、無法回用的問題,使之不再污染環境,同時實現污水的資源化再生利用,減少新水補入量。
聲明:
“焦化廢水處理回用的方法”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