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用于在城市里或附近和/或在原先存在或新的城市公園里的含水系統中水再循環和能量再循環的系統工程設施包括:一種通過公用事業公司收集碳排放的設施,其中二氧化碳通過燃燒高碳燃料或石灰而制備;一種通過公用事業公司處理廢水并排出處理廢水的設施;一連串水調節器,其適當地隔開以保持所述排放和所述廢水處理排出物的混合物微酸性;作為空氣生物反應器的小湖或大池塘,其具有足夠的深度使得表層為堿性以繁殖藍細菌,具有來自溶解碳排放的CO2和來自表層下面的主體中的污水處理排出物的營養物。
聲明:
“用于資源再循環和綠色革命的城市公園”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