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利用廢舊輪胎制備碳材料方法及應用,采用本發明方法將廢舊輪胎經過酸或堿活化后再600~800℃煅燒可獲得高比表面積的碳材料,然后將碳材料制成正電極并與其他電池材料組裝成鋰電池或鈉電池。應用本發明制成的碳材料組裝的鋰電池或鈉電池在相同電流密度下,比電容比未做活化處理的高,且用堿活化處理所制得的碳材料制成的電池比電容較用酸活化處理所制得的碳材料制成的電池比電容高。本發明可擴展的廢輪胎衍生碳作為鋰電池的正極材料,具有成本低及良好的電化學穩定性;且廢舊輪胎在高溫下隔絕氧氣進行煅燒,減少了輪胎燃燒時產生的大量有害氣體,同時將煅燒后的產物轉向新能源材料方面的應用,產生更多的環境和經濟效益。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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