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適用于平臺型企業的新能源云服務定價方法,具體包括:(1)在用戶指定的服務時間段內,對用戶收取固定的服務費用。(2)市場所收取的費用同用戶在服務時間段內的服務資源使用量無關,是事先同市場簽訂好的合約收費。(3)適合于云市場建立初期,服務用戶數量不多的情況下,新能源云服務商為了擴大用戶數量并快速占領市場所采用的一種計費方式。本發明具有明顯較低的服務價格優勢和云服務市場初期建設成本相對不高,為用戶提供簡單而且實惠的信息服務獲取的合同定價方法。對于云服務商來說,可以利用初期云服務市場具有明顯較低的服務價格優勢和云服務市場初期建設成本相對不高,為用戶提供簡單而且實惠的信息服務獲取方式。
聲明:
“適用于平臺型企業的新能源云服務定價方法”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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