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爐排塊,包括用于固定爐排塊的固定端以及用于承載物料的承載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爐排塊內設置有通風風道,所述通風風道的進風口設置于所述爐排塊的固定端,所述通風風道的出風口設置于所述爐排塊的承載端,所述通風風道內在靠近所述出風口處設置有使所述通風風道的通流截面積縮小的變徑結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爐排塊,其特征在于,所述爐排塊包括爐排塊主體、風道壁以及遮板,所述爐排塊主體設置有開口凹槽,兩塊所述風道壁沿所述爐排塊主體的長度方向對稱且間隔地設置于所述開口凹槽內,所述遮板設置于兩塊所述風道壁遠離所述爐排塊主體的一端,所述遮板、所述爐排塊主體以及兩塊所述風道壁圍成所述通風風道。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爐排塊,其特征在于,所述通風風道內設置有擋板,所述擋板與所述爐排塊主體以及兩塊所述風道壁連接且所述擋板與所述遮板之間設置有通風間隙以構成所述變徑結構。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爐排塊,其特征在于,所述風道壁在靠近所述通風風道的進風口的位置設置有向遠離另一塊所述風道壁的方向凸出的圓弧段,所述圓弧段與所述風道壁的其他部分之間圓滑過渡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爐排塊,其特征在于,所述遮板部分覆蓋所述風道壁的圓弧段且所述遮板覆蓋的所述風道壁的圓弧段的長度不超過所述風道壁的圓弧段的長度的一半。
6.一種爐排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爐排箱體框架;
多排靜爐排以及多排動爐排,各排所述靜爐排與各排所述動爐排交替間隔排排疊搭以階梯方式設置于所述爐排箱體框架,每排所述靜爐排以及每排所述動爐排均由多個如權利要求1?5任意一項所述的爐排塊沿并排布置而成;
驅動各排所述靜爐排相對于所述動爐排滑移的驅動裝置。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爐排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裝置包括驅動器、傳動轉軸、曲柄、驅動桿、驅動框架、斜面滑塊以及導向輪機構,所述驅動器的輸出端與所述傳動轉軸連接以驅動所述傳動轉軸轉動,所述曲柄設置于所述傳動轉軸,所述驅動桿的兩端分別與所述曲柄的擺動端以及所述驅動框架可轉動連接,至少兩個所述導向輪機構沿所述驅動框架的長度方向間隔設置,所述驅動框架底部設置有至少兩個所述斜面滑塊,各所述斜面滑塊的斜面分別與各所述導向輪機構的轉動導輪接觸配合。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爐排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爐
聲明:
“爐排塊、爐排結構及多驅動臺階式焚燒爐”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