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用于污泥處理的回轉窯焚燒爐,包括傾斜設置的爐體(1)、設置于所述爐體上游的進料組件(2)、設置于所述爐體下游的出料組件(3)以及可使所述爐體旋轉的動力組件(4),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爐體包括筒狀的外殼體(11)和套設在所述外殼體(11)內部的筒狀的內殼體(12),所述外殼體與內殼體的上端均形成封口結構,下端形成開放結構,內殼體內部形成燃燒腔(13),外殼體與內殼體之間形成夾層空腔(14);所述的進料組件與所述內殼體的上端相接并且與內殼體的燃燒腔連通,所述的出料組件與所述外殼體的下端相接并與燃燒腔和夾層空腔均形成連通;所述的外殼體上端設有與所述夾層空腔連通的排氣口(15)。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污泥處理的回轉窯焚燒爐,其特征在于:所述內殼體的外側壁與所述外殼體的內側壁之間還設有多個阻流板(16),所述的多個阻流板在內殼體和外殼體的軸向上排列,阻流板與內殼體的外側壁與所述外殼體的內側壁均形成固定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用于污泥處理的回轉窯焚燒爐,其特征在于:所述阻流板的阻流面積為所述夾層空腔徑向截面面積的40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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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用于污泥處理的回轉窯焚燒爐,其特征在于:相鄰的兩個所述阻流板分別設置在所述內殼體相對的兩側。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用于污泥處理的回轉窯焚燒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阻流板與外殼體和內殼體的徑向截面平行。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污泥處理的回轉窯焚燒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內殼體與外殼體同軸設置。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污泥處理的回轉窯焚燒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進料組件包括污泥進料器(21)和氣流進料器(22)。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污泥處理的回轉窯焚燒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進料組件固定設置,且與所述爐體的上端轉動連接;所述的出料組件固定設置,且與所述爐體的下端轉動連接。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污泥處理的回轉窯焚燒爐,其特征在于:所述內殼體的外側壁與所述外殼體的內側壁之間還設有螺旋葉板,所述的螺旋葉板與內殼體的外側壁和外殼體的內側壁均形成固定連接。
說明書: 一種用于污泥處理的回轉窯焚燒爐技術領域[0001] 本實用新型涉及污泥焚燒處理
聲明:
“用于污泥處理的回轉窯焚燒爐”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