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應用于垃圾焚燒爐排爐的進料裝置,包括進料斗,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料斗尾部下料口處設有主擋板,所述進料斗內部設置有兩個以上的隔板,各隔板將進料斗分隔成多個進料室,所述進料室尾部下料口處設有副擋板,所述主擋板和副擋板分別與擋板開度控制系統連接;
該進料裝置的操作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第一步,根據鍋爐設計范圍,向各進料室輸入相同種類燃料或者不同種類燃料,當燃料熱值在鍋爐設計范圍內時,各個進料室均輸入同一種燃料;當各燃料的燃料熱值均不在鍋爐設計范圍內時,需要對燃料進行混合使混合后的燃料熱值在設計范圍內,此時,應當按照燃料熱值的高低順序從一側至另一側依次向各進料室輸入相應的燃料;
第二步,根據燃燒室燃燒情況,由所述擋板開度控制系統控制調節副擋板角度,使燃燒室溫度保持在設計范圍,當燃燒溫度偏低時,調節副擋板使副擋板向低熱值燃料進料室偏轉,減小低熱值燃料的進料量,同時增大高熱值燃料的進料量;當燃燒溫度偏高時,調節副擋板使副擋板向高熱值燃料進料室偏轉,減小高熱值燃料的進料量,同時增大低熱值燃料的進料量;
第三步,根據鍋爐負荷,由所述擋板開度控制系統控制調節主擋板開度,使鍋爐負荷保持聯系在目標范圍,當鍋爐負荷低于目標值時,增大主擋板開度,增加總燃料量;當鍋爐負荷高于目標值時,減小主擋板開度,減小總燃料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用于垃圾焚燒爐排爐的進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隔板的數量為2至10個。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應用于垃圾焚燒爐排爐的進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料斗上部為漏斗部,下部為直通部,所述直通部與漏斗部連通形成進料室。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應用于垃圾焚燒爐排爐的進料裝置,其特征在于:各進料室分別作為燃料進入燃燒室的通道和臨時存儲空間。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應用于垃圾焚燒爐排爐的進料裝置,其特征在于:相鄰的進料室用于通過和存儲相同或者不同類型燃料。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應用于垃圾焚燒爐排爐的進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擋板位于進料斗主體尾部的一側板底部,所述主擋板與所述側板鉸接,所述主擋板開度由擋板開度控制系統調節開度,擋板開度控制系統通過調節主擋板的開度進行控制通過進料斗的燃料總流量。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應用于垃圾焚燒爐排爐的進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
聲明:
“應用于垃圾焚燒爐排爐的進料裝置及操作方法”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