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 展開+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其他未列明建筑業(行業類型);各類工程建設活動(持證經營);專用設備上門修理;環境保護專用設備銷售;水環境污染防治服務;水污染治理;玻璃纖維增強塑料制品銷售;非金屬礦及制品銷售;環保咨詢服務;氣體、液體分離及純凈設備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