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 展開+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新能源技術開發及技術轉讓;電子產品的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及銷售;環保節能燃氣設備、灶具及配件、酒店廚房設備、節能采暖產品、鍋爐及鍋爐配件、液體燃料靜態調和設備的銷售及上門安裝;化工產品(不含危險化學產品)的銷售,機械設備的銷售及上門安裝(不含電力設備設施的承裝修);國內貨物進出口。(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