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公開了木質活性炭的生產方法,該方法包括以下步驟:將木屑或秸稈去除雜質后,粉碎、烘干,與配置好的磷酸溶液按照1.5~3.0︰1的質量配比充分混合,得到混合料;將混合料置于回轉爐中,在高溫煙氣條件下進行炭化和活化;將活化后的活性炭從回轉爐中取出,經漂洗、篩選、檢測后,包裝得活性炭成品。本發明采用回轉爐,將物理法與化學法兩種生產工藝結合使用,兩種方法即獨立,又可以聯合,使產品更全面;并將炭化和活化過程中的尾氣進行收集再利用,節約燃料與生產成本,并且有利于保護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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