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
1.鎢尾礦資源化利用的重金屬固化劑,其特征在于,固化劑配比組成為:30~70%活化鎢尾礦、5~20%石灰、5~10%泡花堿和20~40%水泥;固化劑混合均勻后在90℃~110℃加熱4~6小時干燥,最后將固化劑采用磨機粉磨至比表面積超過300m2/kg;所述活化鎢尾礦的方法為:以鎢尾礦的質量為基準,活化劑的用量:0.01%-0.5%;活化劑以溶液形式加入,活化劑為:六偏磷酸鈉、硬脂酸、半水石膏和聚合有機多元醇,混合后采用磨機粉磨一定時間,獲得活化鎢尾礦。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重金屬固化劑,其特征在于,鎢尾礦活化前需要預先進行干燥,鎢尾礦含水量控制在5%以下。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重金屬固化劑,其特征在于,干燥條件為:采用熱氣流干燥,干燥溫度為100-300℃。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重金屬固化劑,其特征在于,粉磨時間為:10min-60min。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重金屬固化劑,其特征在于,活化鎢尾礦的比表面積為:300-800m2/kg。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重金屬固化劑,其特征在于,采用磨機粉磨,磨機為球磨機、立磨或攪拌磨。
7.利用權利要求1-6任一所述重金屬固化劑進行重金屬固化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將所述固化劑與重金屬離子溶液按一定比例混合,充分攪拌均勻,靜置成型,進行養護,完成重金屬固化。
8.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化劑與重金屬離子溶液按一定比例混合,按重量計,重金屬為固化劑的0.01~5%,重金屬離子溶液重量與固化劑重量比為0.4-0.6。
說明書
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于固廢資源化和環境保護領域,具體涉及鎢尾礦資源化利用的重金屬固化劑及固化方法。
背景技術
我國是鎢資源大國,已探明的鎢儲量居世界首位。我國鎢礦原礦品位普遍較低,為0.1%~0.8%,因此選礦過程中會產生大量尾礦,占原礦的90%以上。我國每年排放的鎢尾礦量為1500萬噸以上,堆存量高達上億多噸占用大量的土地資源,并對環境存在一 定的潛在危害。
鎢尾礦的產生量和堆存量巨大,迫切需要尋找合適的大規模資源化利用途徑。鎢尾 礦中含有部分有價的金屬及非金屬元素,通過進一步的選礦或冶煉回
聲明:
“鎢尾礦資源化利用的重金屬固化劑及固化方法”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