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
1.金屬礦山采掘廢石綜合回收工藝,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S1.預處理制粒:將金屬礦山采掘廢石破碎,并篩選得到粗粒、細粒和微細粒級物料;將微細粒級物料作為井下充填料使用,其余物料備用;
S2.選別:將粗粒通過光電選礦方式分選出金屬礦石和廢石,分選出的廢石加工為建筑用碎石;將細粒級物料通過重力選礦方式分選出金屬礦石和廢石,分選出的廢石備用;以上兩種方式分選出的金屬礦石合并后送入礦廠進行加工處理;
S3.制砂整形:將通過重力選礦分選出的廢石經砂粒整形和篩分,加工成建筑用石粉、細砂和粗砂。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金屬礦山采掘廢石綜合回收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粗粒級物料的粒度大小為(+15-26)mm,所述細粒級物料的粒度大小為(+1-6)mm,所述微細粒級物料的粒度大小為-1mm以下。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金屬礦山采掘廢石綜合回收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采掘廢石的粒度≤500mm,其中硫平均含量>0.5%。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金屬礦山采掘廢石綜合回收工藝,其特征在于,步驟S1中所述預處理制粒階段采用兩段兩閉路的破碎洗礦篩分流程,第一段破碎采用顎式破碎機,排礦口寬度為80~100mm,最大產品粒度為150mm;
第二段破碎,+26mm以上粒級采用圓錐破碎機,緊邊排礦口寬度為25~40mm;(+6~15)mm粒級采用反擊式破碎機,破碎腔間隙為15~20mm;
閉路洗礦篩分選用三層圓振篩,上層篩孔大小為26mm,中層篩孔大小為15mm、下層篩孔大小為6mm;
通過篩分得到(0~6)mm、(+6~15)mm和(+15~26)mm三種粒級的篩下產品,(+6~15)mm和+26mm物料分別返回各自的第二段破碎機,(+15~26)mm物料送至光電選礦;(0~6)mm物料送中頻直線振動篩脫去-1mm以下的礦泥及水,產出(1~6)mm物料輸送至重力選礦;產出的(0~1)mm物料經濃密、脫水、攪拌等制作成井下充填料。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金屬礦山采掘廢石綜合回收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顎式破碎機的排礦口寬度為90mm,所述圓錐破碎機的緊邊排礦口寬度為32mm,所述反擊式破碎機的破碎腔間隙為15mm。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金屬礦山采掘廢石綜合回收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重力選礦設備為
聲明:
“金屬礦山采掘廢石綜合回收工藝”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