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凡可成為交易標的商品銷售方法,包括下列步驟:發行公司依不同商品分派;以公告統一經銷收款的項目帳號或本金融刷卡的商店代碼名稱及專屬網站、平臺、線上教學顯示器等;設立代收商店及經銷點代辦處代收代轉入代刷卡并開立收據;客戶自行轉帳至該項目帳號;客戶下單以電話、留言、傳真、簡訊、EMAIL或在網頁上填下報單;上傳予該發行公司;以及該發行公司依訂購項目做分類服務或配貨或電子收據、電子發票及客戶專屬帳號、通行密碼送達指定地點;以及客戶收貨以回擲單確認。
聲明:
“商品銷售方法”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