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
1.礦用換鉆機械手,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1)、回轉支承(2)、升降部、平移部和手爪總成(11);
所述回轉支承(2)設于底座(1)與升降部之間;
所述升降部豎直設置,用于控制機械手的豎直升降;
所述平移部水平設置,用于控制機械手的水平移動;其一端通過法蘭(6)固定連接升降部的頂端;
所述手爪總成(11)豎直設置,包括手爪開合油缸(11-1)、固定架(11-2)、四桿機構、左抱爪(11-5)和右抱爪(11-6),所述固定架(11-2)設于手爪開合油缸(11-1)上,所述手爪開合油缸(11-1)的頂端與平移部通過擺動油缸(10)傳動連接,底端與四桿機構的頂端固定連接,所述四桿機構的底端分別控制左抱爪(11-5)和右抱爪(11-6),所述左抱爪(11-5)和右抱爪(11-6)的頂端均與固定架(11-2)鉸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用換鉆機械手,其特征在于:所述四桿機構包括左連桿(11-3)和右連桿(11-4),所述左連桿(11-3)和右連桿(11-4)均包括兩根相互鉸接的連桿;所述左連桿(11-3)和右連桿(11-4)的頂端同時與手爪開合油缸(11-1)的底端鉸接,底端分別與左抱爪(11-5)和右抱爪(11-6)的控制端鉸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用換鉆機械手,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部包括升降部內套筒(3)、升降部外套筒(4)和升降油缸(5),所述升降部外套筒(4)套設于升降部內套筒(3)外,所述升降油缸(5)的一端與升降部內套筒(3)的內底部鉸接,另一端與升降部外套筒(4)內頂部鉸接。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礦用換鉆機械手,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部外套筒(4)和升降部內套筒(3)采用間隙配合。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礦用換鉆機械手,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部內套筒(3)上設有用于安裝銷軸的孔和升降油缸(5)的出油口。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用換鉆機械手,其特征在于:所述平移部包括平移部外套筒(7)、平移油缸(8)和平移部內套筒(9),所述平移部外套筒(7)套設于平移部內套筒(9)外,通過法蘭(6)固定連接升降部外套筒(4)的外頂部,所述平移油缸(8)的一端與平移部外套筒(7)的一側內端部鉸接,另一端與平移部內套筒(9)另一側內端部鉸接。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礦用換鉆機械手,其特
聲明:
“礦用換鉆機械手”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