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磨粉機用集塵回收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導流管組件、負壓機構、動力機構、螺旋導流機構、集料斗、集灰斗和控制機構;
所述導流管組件的一端穿設于磨粉機主體內,并設置于磨輥的底部;所述導流管組件的另一端通過連接部固定設置于所述磨粉機主體上;所述負壓機構設置于所述導流管組件的另一端處;所述螺旋導流機構通過所述動力機構可轉動地設置于所述導流管組件內;所述集料斗可拆卸地設置于所述導流管組件的一端處,并與所述導流管組件連通設置,所述集料斗設置于所述磨粉機主體外部;所述集灰斗通過安裝座可拆卸地設置于所述磨粉機主體上,所述集灰斗與所述導流管組件的另一端連通設置,所述集灰斗與所述負壓機構可拆卸地連接;所述控制機構與所述負壓機構、所述動力機構電性連接;其中,集料斗與導流管組件的連接處設置有隔料板,所述隔料板上開設有均布的隔料孔。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磨粉機用集塵回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導流管組件包括第一導流管、第二導流管和第三導流管;所述第一導流管的一端穿設于所述磨粉機主體內,并設置于所述磨輥的底部;所述第二導流管的一端與所述第一導流管的另一端連通設置,所述螺旋導流機構通過所述動力機構可轉動地設置于所述第二導流管內,所述集料斗可拆卸地設置于所述第二導流管的一端處,并與所述第二導流管連通設置;所述第三導流管的一端與所述第二導流管連通設置,所述第三導流管的另一端與所述集灰斗連通設置;所述負壓機構的負壓輸出端設置于所述第三導流管上。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磨粉機用集塵回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旋導流機構包括螺旋軸和螺旋葉片;所述螺旋軸與所述動力機構轉動連接,所述螺旋軸通過所述動力機構可轉動地設置于所述第一導流管內;所述螺旋葉片呈螺旋狀固定設置于所述螺旋軸上。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磨粉機用集塵回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動力機構為旋轉電機。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磨粉機用集塵回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料斗的底部設置有卸料閥;所述集灰斗的底部設置有卸灰閥。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磨粉機用集塵回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料斗和所述集灰斗上均設置有觀察窗。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磨粉機用集塵回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導流管內可調節地設置有止回閥。
8.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磨粉機用集塵回收裝
聲明:
“磨粉機用集塵回收裝置”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