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水汽重力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殼體和隔板;所述殼體內部中空,頂部開設有廢水排入孔和廢氣排出孔,底部開設有廢水排出孔,且所述廢氣排出孔適用于連通抽氣閥;所述隔板與所述殼體的寬度相適配,且所述隔板設置在所述廢水排入孔和所述廢氣排出孔之間,朝向所述殼體的底部延伸,分隔所述廢水排入孔和所述廢氣排出孔。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汽重力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廢水排入孔與所述廢氣排出孔,位于所述殼體頂部的正對兩側。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汽重力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隔板相對所述廢氣排出孔,與所述廢水排入孔相臨近。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水汽重力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隔板朝向所述殼體底部延伸的長度,小于所述殼體高度的1/2。
5.根據權利要求1?4任意一項所述的水汽重力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汽重力分離裝置還包括擋板,所述擋板設置在所述殼體的內部;所述擋板設置在所述廢氣排出孔的正下方,且所述擋板為板狀結構,與所述殼體的頂部板面相平行。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水汽重力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擋板相對所述殼體的底部,與所述殼體的頂部相臨近;且所述擋板與所述殼體頂部的間隔距離,小于所述殼體高度的1/5。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水汽重力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擋板一端與所述殼體的側壁固定連接,相對端朝向所述隔板延伸;且所述擋板與所述隔板間隔有第一預設距離。
8.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水汽重力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汽重力分離裝置還包括過濾板,所述過濾板為板狀結構,開設過濾孔;所述隔板與所述殼體的內部相適配,與所述殼體的側壁連接;且所述過濾板設置在所述隔板的下方,與所述隔板的底部相接觸。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水汽重力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隔板水平設置;所述隔板與所述殼體側壁連接,且臨近所述廢氣排出孔的一側與所述殼體的側壁間隔有第二預設距離。
10.根據權利要求1?4任意一項所述的水汽重力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廢氣排出孔與所述廢水排出孔上下正對設置;所述廢水排入孔的孔徑,大于或等于所述廢水排出孔的孔徑。
說明書: 水汽重力分離裝置技術領域[0001] 本申請涉廢水排放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水汽重力分離裝置。背景技術[0002] 工業生產當中,制程設備排水系統一般分為動力排和重力排,在部分
聲明:
“水汽重力分離裝置”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