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能源回收裝置及其催化燃燒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放置艙,具有中空的內腔,所述放置艙的外壁上裝設有電加熱箱;催化燃燒組件,包括固定裝設于所述放置艙內的第一殼體,所述第一殼體的外壁上分別貫穿開設有進氣孔與排氣孔,所述第一殼體的內腔中固定裝設有蜂窩形的催化載體板,所述排氣孔上連通裝設有排氣管道,所述排氣管道連通所述放置艙的外部,所述排氣管道上裝設有排氣閥;集熱管,固定裝設于所述第一殼體的外壁上,所述集熱管具有中空的內管道,所述集熱管的一端連接裝設有壓力泵,所述壓力泵裝設于所述放置艙的外壁上,所述集熱管中注入有交換介質;換熱組件,包括換熱管道,所述換熱管道具有固定盤,所述固定盤的一側外壁上分別裝設有第一管道和第二管道,所述第一管道與所述第二管道相互螺旋盤繞設置,所述第一管道的一端貫穿所述放置艙的側壁并與所述壓力泵連通裝設,另一端與所述集熱管連通裝設,所述第二管道的一端貫穿所述放置艙的外壁與所述電加熱箱連通裝設,另一端與所述進氣孔連通裝設。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能源回收裝置及其催化燃燒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殼體的內腔中豎直裝設有轉動軸,所述轉動軸的上端固定裝設有多翼式風輪,所述轉動軸的下端貫穿所述第一殼體的底壁且固定連接有驅動電機,所述多翼式風輪的上端與所述第一殼體的內頂壁相貼合,所述第一殼體的頂壁上開設有第一換風口,所述第一換風口設于所述多翼式風輪的正上方,所述第一換風口的端部裝設有換氣閥。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能源回收裝置及其催化燃燒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殼體的外壁上沿所述第一殼體的高度方向開設有卡槽,所述卡槽呈螺旋狀繞設,所述卡槽的內壁輪廓與所述集熱管的外壁輪廓相匹配,所述集熱管的外壁與所述卡槽的內壁緊密貼合設置。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能源回收裝置及其催化燃燒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換熱組件還包括第二殼體,所述固定盤裝設于所述第二殼體中,所述第二殼體的上端開設有第二換風口,所述第二換風口貫穿所述放置艙的頂壁,所述第二換風口連通裝設有換氣風扇,所述換氣風扇固定裝設于所述放置艙的頂壁。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能源回收裝置及其催化燃燒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換熱管道包括第一圓盤部,所述第一圓盤部的側壁上設有第二圓盤部,所述第二圓盤部的直徑小于所述第一圓盤部的直徑,所述第二圓盤
聲明:
“能源回收裝置及其催化燃燒設備”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