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礦車翻渣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撐架(1)和物料放置箱(2);
所述物料放置箱(2)連接在所述支撐架(1)上,所述物料放置箱(2)在遠離開口方向的側壁兩端設有連接軸(22),所述支撐架(1)上兩端設有與所述連接軸(22)配合的槽口,所述連接軸(22)放置在所述槽口處,并相對所述槽口轉動;
所述物料放置箱(2)靠近開口的兩端側壁設有鉸接軸(21),所述鉸接軸(21)用于與起吊裝置的起吊部件鉸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礦車翻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架(1)包括底部桿體(13)、豎桿(11)和斜桿(12);
所述底部桿體(13)包括多個不同方向相交的桿體節點,所述豎桿(11)之間相互平行,且所述豎桿(11)的底部固定在所述桿體節點處,所述槽口設在兩個所述豎桿(11)的上方;
所述斜桿(12)的一端固定在所述豎桿(11)上,另一端固定在所述底部桿體(13)上。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礦車翻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部桿體(13)包括方向不同的第一桿體(131)和第二桿體(132),所述第二桿體(132)沿著所述豎桿(11)的底部在所述豎桿(11)相互平行的方向上延伸,所述第一桿體(131)與所述第二桿體(132)垂直連接,并沿著所述第二桿體(132)長度方向上設有多個,多個所述第一桿體(131)之間相互平行;
相互平行的兩個所述豎桿(11)固定在所述第一桿體(131)和所述第二桿體(132)的兩個相交處,所述豎桿(11)上不同高度上連接有不同的長度斜桿(12)的一端,所述斜桿(12)的另一端固定在不同方向上的所述第一桿體(131)和所述第二桿體(132)上。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礦車翻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軸(22)在靠近所述物料放置箱(2)的底部角落處,所述鉸接軸(21)位于所述物料放置箱(2)靠近開口兩端側壁的中部。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礦車翻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物料放置箱(2)的底部兩端設有拉繩固定環(23),所述拉繩固定環(23)遠離所述連接軸(22)設置。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礦車翻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部桿體(13)、豎桿(11)和斜桿(12)均采用工字鋼部件。
7.根據權利要求1?6任意一項所述的一種礦車翻渣
聲明:
“礦車翻渣裝置”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