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用于輸送貨物物品(16)的輸送機系統,包括用于容納貨物物品的至少一個運輸容器(10)以及用于容納和輸送所述運輸容器(10)的受控可驅動和可移動的無人駕駛運輸單元(12);
其中,所述運輸單元(12)包括卸貨裝置(30),所述卸貨裝置(30)通過保持機構將所述運輸容器可分離地連接到所述運輸單元,使得它們作為單個單元沿著所述輸送機系統移動;并且其中,所述卸貨裝置(30)包括樞轉或提升元件,所述樞轉或提升元件在所述運輸單元(12)和運輸容器(10)之間機械連接并且可接合地操作,以便在用于卸載所述運輸容器(10)上的貨物的傾翻操作期間將所述運輸容器(10)的至少一側從所述運輸單元(12)提升和移位而使得其并不完全地從運輸單元(12)分離。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輸送機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卸貨裝置(30)包括傾卸裝置,用于傾卸已容納的運輸容器(10),為了從所述運輸容器(10)卸載所述貨物物品(16)的目的,其中,所述保持機構(50)被設計成在傾卸過程期間將所述運輸容器(10)保持在所述運輸單元(12)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輸送機系統,其特征在于,輸送機(14)具有轉移點(40),在所述轉移點(40)處,運輸容器(10)能夠從無人駕駛運輸單元(12)被轉移到輸送機(14),或反之亦然。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輸送機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輸送機(14)包括軌道系統,所述運輸容器(10)在所述軌道系統上是可輸送的。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輸送機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運輸容器(10)具有聯接部段,所述聯接部段具有第一保持器件(18),并且所述保持機構(50)具有第二保持器件(20),用于與所述第一保持器件(18)互相作用。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輸送機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保持器件(18)被設計成與所述第二保持器件(20)互相鎖定地接合,其中,所述第一保持器件(18)可能是凸出部,并且所述第二保持器件(20)可能是對應于所述凸出部的凹陷,或反之亦然。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輸送機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持機構(50)包括可分離的夾持或張拉元件,用于與運輸容器(10)互相作用,由此所述運輸容器(10)能夠固定到所述運輸單元(12)。
8.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
聲明:
“用于輸送貨物物品的輸送機系統”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