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啟動輥式破碎機的方法,所述輥式破碎機具有兩個大致平行的輥,所述輥被布置為沿相反方向旋轉并通過能夠調節的間隙分開,其中,所述輥式破碎機還包括用于將待破碎的材料供給到所述輥的供給裝置,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a)將所述輥之間的間隙寬度設定為預定義寬度值(x),其中,所述預定義寬度值(x)大于生產操作間隙(X);b)以不同于正常生產供給速率(R)的供給速率(r)運行所述供給裝置,其中,所述供給速率(r)小于所述正常生產供給速率(R),并且設定力控制設定點(F);c)使所述輥以預定速度(s)沿相反方向旋轉,其中,所述預定速度(s)大于0rpm;d)設定步驟a)至步驟c)中的參數,使得i)待破碎的材料基本上沿所述輥的整個破碎長度(L)從所述輥之間穿過;以及ii)所述輥沒有或基本上沒有對所述材料施加特定的破碎力(f);e)當實現i)和ii)時,并且僅在所述破碎力(f)達到預定義力值后,以協同方式逐漸增大所述供給速率(r)和所述力控制設定點(F),直到達到所述正常生產供給速率(R)和所述破碎力(f)的期望的生產參數。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步驟c)中,所述輥以與正常生產速度(S)相比減小的速度旋轉,使得所述預定速度(s)小于所述正常生產速度(S)。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預定速度(s)是所述正常生產速度(S)的20?40%。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預定速度(s)是所述正常生產速度(S)的30?35%。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在步驟e)中彼此獨立地增大所述力控制設定點(F)和所述供給速率(r)。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僅在所述破碎力(f)已經達到預定義力值后增大所述供給速率(r)和/或所述力控制設定點(F)。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僅在先前的迭代中定義的所述供給速率(r)持續了預定時間之后增大所述供給速率(r)和/或所述力控制設定點(F)。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僅在先前的迭代中定義的所述供給速率(r)持續了預定時間之后增大所述供給速率(r)和/或所述力控制設定點(F)。9.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當達到所述正常生產供給速率(R)和所述破碎力(f)時,將所述輥的預定速度(s)增大至所述正常生產速度(S)。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通
聲明:
“輥式破碎機的啟動順序”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