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
1. ?一種爐內破碎回轉窯,包括回轉窯本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回轉窯本體的一端連接有進料裝置、進風裝置和燃燒器(7),所述進料裝置、進風裝置和燃燒器與回轉窯本體的內腔連通,所述回轉窯本體的內腔中設置有破碎機構(2),所述破碎機構(2)包括沿回轉窯本體的內腔軸向設置并貫穿于回轉窯本體的內腔的連接軸(21)和設置在連接軸(21)上的多個破碎件,所述破碎件沿著連接軸(21)軸向分段布設,所述破碎機構(2)連接有驅動機構,所述驅動機構用于驅動連接軸(21)旋轉并帶動破碎件繞連接軸(21)轉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爐內破碎回轉窯,其特征在于,所述破碎件沿著連接軸(21)軸向間隔交替布置于連接軸(21)的左右兩側。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爐內破碎回轉窯,其特征在于,沿著物料流向,在連接軸(21)上所述破碎件之間的間距沿著連接軸(21)軸向逐級增大。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爐內破碎回轉窯,其特征在于,所述破碎件上均勻布置有若干個導流孔(24)。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爐內破碎回轉窯,其特征在于,所述破碎件為半圓形的破碎盤,所述連接軸(21)貫穿半圓形的破碎盤的圓心位置使得破碎盤沿著連接軸(21)軸向間隔交替布置于連接軸(21)的左右兩側,所述半圓形的破碎盤的直徑大小可調;沿著物料流向,在連接軸(21)上所述半圓形的破碎盤的直徑沿著連接軸(21)軸向逐級增大。
6.根據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爐內破碎回轉窯,其特征在于,所述回轉窯本體上連接進料裝置、進風裝置和燃燒器(7)的一端分別設置有進料裝置進口、進風口和燃燒器進口,所述進料裝置進口、進風口和燃燒器進口均設置于偏離回轉窯本體軸向中心位置,用于實現進料裝置、進風裝置和燃燒器(7)與回轉窯本體的內腔的連通。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爐內破碎回轉窯,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料裝置包括料倉(3)和與其連接的給料器(4),所述給料器(4)穿過進料裝置進口深入回轉窯本體的內腔中,所述給料器(4)的出口偏離回轉窯本體軸向中心位置設置。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爐內破碎回轉窯,其特征在于,所述進風裝置包括送風機(5)和與其連接的進風管,所述進風管上設置有流量調節閥,所述進風管連接至進風口,用于將空氣送入回轉窯本體的內
聲明:
“爐內破碎回轉窯及其使用方法”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