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
1.一種處理紅土礦浸出尾渣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S1:將含水量為10%-20%的紅土礦浸出尾渣、還原劑1和熔劑進行預處理,得到預熱球團;
S2:將所述預熱球團進行焙燒脫硫處理,得到脫硫球團;
S3:將所述脫硫球團、還原劑2進行還原處理,得到金屬化球團和荒煤氣,所述荒煤氣用作步驟S1和步驟S2中燃料。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含水量為10%-20%紅土礦浸出尾渣是通過原始紅土礦浸出尾渣進行第一干燥處理獲得的;
任選地,所述第一干燥處理是在順流回轉窯中進行的;
任選地,所述第一干燥處理的熱風溫度小于等于700℃;
任選地,所述第一干燥處理的尾氣溫度105℃-120℃;
任選地,所述第一干燥處理的燃料為所述荒煤氣;
任選地,所述預處理是通過將所述含水量為10%-20%的尾渣、還原劑1和熔劑進行制粒處理、第二干燥處理以及預熱處理進行的;
任選地,所述含水量為10%-20%的紅土礦浸出尾渣的粒度為1mm以下;
任選地,所述制粒處理后得到含水量20%-30%濕球團;
任選地,所述濕球團的粒度為6mm-25mm;
任選地,所述制粒處理是在圓筒制粒機、圓盤制粒機或對輥壓球機中進行的;
任選地,所述預熱處理是在預熱風的溫度500℃-900℃的條件下進行的;
任選地,所述預熱處理的時間為5min-10min;
任選地,所述預熱處理是在鏈篦機或隧道窯中進行的;
任選地,所述預熱處理的燃料為所述荒煤氣;
任選地,所述預熱球團的溫度為300℃-700℃;
任選地,所述預熱球團的強度大于等于30N。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焙燒脫硫處理是在溫度為1000℃-1250℃的條件下進行的燃燒處理;
任選地,所述焙燒脫硫處理是在逆流回轉窯里進行的;
任選地,所述預熱球團是從所述回轉窯的窯尾加入到回轉窯內;
任選地,所述焙燒脫硫處理的燃料為所述荒煤氣;
任選地,所述荒煤氣含有CO;
聲明:
“紅土鎳礦浸出渣生產金屬化球團的方法”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